河南日报9月29日消息,仰韶村遗址第四次考古发掘发布重要考古成果于今日发布。在仰韶村遗址仰韶文化中期、晚期小口尖底瓶样品中检测出谷物发酵酒残留,很可能是以黍、粟、水稻、薏苡、野生小麦族和块根类植物为原料制作的发酵酒,采用的是发芽谷物和曲发酵两种酿酒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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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甲骨文中记录了两类酒,即“酒”和“醴”。前者是用发霉的谷物进行发酵的酒;后者则是用发芽的谷物酿造而成,酒精度相对较低。这两种酿造工艺在仰韶村遗址尖底瓶残留物中均有发现,为新石器仰韶文化中心区域粮食酒的酿造和消费提供了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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