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围绕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维权的案件也屡有突破。


著名的酱香型白酒品牌“荷花”,由华致酒行、河北中烟、贵州荷花酒业三方共同出品,拥有唯一的注册商标。其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颇佳,却屡遭恶意仿冒,给消费者造成混淆。这不仅伤害了品牌形象,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荷花商标持有方果断以法律手段重拳出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2021年4月30日做出(2021年6月4日送达)终审判决的河北中烟诉杜酱荷花侵害“荷花”商标权纠纷案【(2021)湘知民终57号】中,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16899095号“荷花”驰名商标权,并判决:一、贵州杜酱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与销售标识16899095号荷花商标等酒类产品,相关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二、向原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三、认定杜酱荷花侵权行为情节严重,主观恶意较大,责令其于3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因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这一判决结果也让该案成为白酒行业知识产权的又一标志性案件,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正品荷花酒是由华致酒行、河北中烟、贵州荷花酒业三方共同出品,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第33类白酒“荷花”商标注册证书。产自茅台镇核心产区的荷花酒,其历史可追溯至清道光年间,从一家老酒坊发展成为如今中国酱酒经典品牌。这些离不开百年匠心精神和对品质孜孜以求的追求,更需要对品牌做持续不断的全面保护。



截止目前,荷花商标持有方在长期的维权过程中,已累计取证约300个厂家,签发律师函550余封,申请网上立案及已受理立案208件,累计下架1500余款、八成以上侵权产品,收到180家店铺承诺永久下架侵权商品的承诺。荷花商标持有方坚决打击不良商贩的侵权行为,不仅可见其保护合法权利的决心,更展现了其对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荷花商标持有方表示,将持续对侵权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在知识产权愈受保护的时代,所有企业都应守住底线,荷花酒将携手广大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对侵权行为零容忍。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