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贵州茅台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公司特别分红所得现金红利,自公司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两家股东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 30.94 亿元。另据公告,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
11月28日晚,贵州茅台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利用公司特别分红所得现金红利,自公司特别分红现金红利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两家股东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5.47亿元,不高于 30.94 亿元。
另据公告,公司拟在2022年度内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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