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9月8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湖北省酒业协会、黄鹤楼酒业公司联合举办“湖北省酒类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成立大会。


永泰律师事务所、白云边、稻花香、劲牌、石花、枝江酒、五粮液、泸州老窖、江苏洋河等酒业、律所有关领导,中国消费者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经视、糖烟酒周刊等媒体40余人参加活动。


组建“湖北省酒类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旨在履行酒类消费咨询、消费教育、投诉和解、社会监督等公益性职责,为建设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解决在酒类消费维权中专业知识不足、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维权效能,推动酒类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聂喜洋主持。活动现场,在湖北省酒业协会副会长、黄鹤楼酒业董事长许鹏致辞中,对省酒类维权办的工作表示大力支持,认为省酒类维权办的成立对于维护湖北省酒业行业良性发展,提高湖北酒类行业竞争力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一定会助力湖北省酒类行业健康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为楚酒走出湖北,走向全国提供强力保障。黄鹤楼酒业也将一如既往,酿好酒,藏好酒,卖好酒,讲好楚酒故事,弘扬荆楚文化,为湖北名酒复兴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湖北省消委秘书长陈方军宣读了《关于成立湖北省酒类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的决定》。


湖北省酒业协会秘书长程志勇受聘为维权办主任;


湖北省酒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远、武汉酒类行业协会会长江建荣、武汉进口葡萄酒行业协会会长章程受聘为维权办副主任;


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 朱红兵、白云边张劲双、稻花香酒业姚维、劲牌陈龙、石花酿酒胡扬、黄鹤楼酒业沙晶、枝江酒业祁兴中、五粮液唐兵、泸州老窖颜旭东、江苏洋河酒厂程军等10名相关领域工作者受聘为湖北省酒类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义务和解员。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处二级调研员黄厚林、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处协调处二级调研员吴晓红、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陈萍分别为维权办受聘人员颁发了聘书。


湖北省酒业协会秘书长、省酒类维权办主任程志勇发言,表示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纠纷和解为工作原则,在被诉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开展消费纠纷和解及维权工作。


同时,向消费者宣讲行业知识,提供咨询服务,动员和引导行业经营者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安心消费,推动市场繁荣健康发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尹传铭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在省级层面建立酒类消费维权机构,为湖北酒类消费服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权威化、体系化的平台正当其时,对于维权办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和市场执法部门的合作,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从源头为湖北酒类市场健康发展做好工作。


二是建立酒类消费服务评价体系,为规范湖北酒水流通发展提供良好的范本。


三是加强消费者互动,满足消费者日常对于酒类消费知识、真假鉴定、品评体验等需求。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黄学军在讲话中指出守牢安全底线、营造国泰民安的消费环境至关重要。“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酒业是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也是经济发展重要的产业力量。


湖北省酒类行业消费维权办公室的成立要始终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牢固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的方便性、快捷性、高效性,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消费安全度,推动酒类行业提升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为消费者创造美好的品质生活提供“舌尖上的美酒”。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维权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省消委系统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治理方式创新,共同打造让消费者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活动最后,在黄鹤楼酒厂开展了消费教育基地体察活动。与会人员参观了酒厂酿酒、藏酒、酒文化博物馆等场所,了解了开展酒类消费知识、消费维权教育、党建活动的情况。倡导科学文明理性消费,将酒类品质消费安全与“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优化营商环境等相结合,持续补短板强弱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黄鹤楼酒业消费者的满意度。


黄鹤楼酒业一直以来秉承“做真人 酿美酒 善其身 济天下”的企业价值观,公司多年保持较快发展,营业收入、纳税额逐年提高,为社会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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