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酒类知识产权,对白酒行业发展意义重大。


在第22届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白酒知识产权保护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各白酒核心产区纷纷行动:宜宾启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绵竹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而泸州正在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其中,郎酒的商标保卫战不失为酒类知识产权保护的经典案例。


日前,新华社、四川日报等相关媒体报道,“蔺郎”与郎酒之间长达七年的商标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此外,“台郎”“知心郎”等也被判侵权。


实际上,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侵犯郎酒知识产权的案件多达2900余件,主要涉及“郎”牌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和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放眼全行业,知识产权侵权更是不胜枚举,对酒业高质量发展、酒类市场健康有序构成挑战。


作为名酒品牌,郎酒的胜利,是行业正本清源的缩影。



三个经典案例


“一是案件数量增长快;二是商标侵权案件居多;三是具有一定的区域特征,酒业规模越大、发展越好的地方,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就越多。”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李杰表示,近年来酒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主要呈现上述特点,而酒类知识产权保护中主要发现的侵权行为包括侵犯知名白酒商标权、侵犯知名白酒的特有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等。


案例1


近期案件中,“蔺郎”侵权“郎酒”比较典型。


2015年,郎酒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蔺郎集团名下第1647532号“蔺郎LINLANG及图”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6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蔺郎商标予以维持,后郎酒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1647532号“蔺郎LINLANG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2019年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书,裁定蔺郎集团名下第1647532号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同年1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蔺郎集团名下第17642573号、第17642558号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郎酒公司就蔺郎集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事宜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泸州蔺郎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蔺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古蔺蔺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等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变更企业名称并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郎”字、在《泸州日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四川弘齐律师事务所古国林律师表示,这场商标争议及诉讼争议长达近7年之久,足见各大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都有极大的决心


案例2


2011年,郎酒公司与台郎公司曾就商标侵权发生诉讼,达成调解后,台郎公司赔偿28万元并停止侵权。


实际上,2007年至2016年的十年间,台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断在第33类商品上以“台郎”二字的不同组合形式申请商标,却均被驳回。


2020年,郎酒公司发现在古蔺地区有大量的“台郎”产品销售,遂向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古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台郎”产品的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同时,郎酒公司对台郎公司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


最终,台郎公司被判赔偿郎酒公司150万元,并在《泸州日报》《贵州都市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后足额执行150万元。


案例3


知心郎公司侵权郎酒案,则更为复杂。


2019年,郎酒公司与知心郎公司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发生诉讼,侵权产品共计10款,泸州中院及四川省高院均判决知心郎销售公司、美酒河公司、重庆知心郎公司停止生产、销售、宣传侵害郎酒公司“郎”商标以及擅自使用郎酒公司“郎牌特曲T3、T6”特有包装装潢的侵权产品并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郎”字、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80万元。


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销毁了知心郎的产品及包材,并强制变更其企业名称,目前知心郎公司名称变为代码。


这起侵权案,主要有几大特点,一是侵害多个商标权,包括“郎”驰名商标、“贵宾郎”立体商标、“红花郎”立体商标;二是侵犯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三是侵权数量大,查封侵权产品1002件;四是判赔金额高


可以说,这三起典型案件,基本囊括酒类知识产权侵权案的主要特点。


最后,古国林也建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前端监测、中端维护、末端维权,在提升自身知识产权实力的同时,对恶意侵权行为也采用法律手段正当维权。


同时,应当注重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比如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企业名称时,应当注意是否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风险,合理规范使用自身合法的知识产权才能避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保护名酒商标

应是酒业共识


对于酒类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有专业人士表示,“酒类产业企业数量多、品牌多、商标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却很薄弱。”


而其中,尤其是名酒品牌、老品牌,更应该得到重点关注和保护


名酒品牌既是中国白酒的面子,也是中国白酒的里子,是品牌与品质的双重代表,更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尊重和保护其知识产权,为其塑造健康的发展环境,应当成为酒业的共识


今年是中国名酒70年,名酒的品牌韧性、品牌引领能力,在行业中显得越来越重要,郎酒在1984年首被评为“中国名酒”,1989年蝉联中国名酒称号,是兼具文化、历史与品质的老牌名酒。


“回沙郎酒”的历史,已有上百年,“郎”具有极高的品质辨识度。


据中国商标网显示,在33类白酒商标中,以“郎”字开头的申请记录就有1042个,可见“郎”之一字是白酒行业的重要字眼、高频字眼。其中时间最早的,是1979年通过注册申请的“郎泉”,以及1985年通过注册申请的“郎”,均为郎酒实际持有,由此可见郎酒很早就已形成商标保护意识、知识产权意识。


在法律意义上,“郎”是属于郎酒的商标。而在情感层面,“郎”是几代人共同的认知与记忆,也是消费者辨识这一名酒品牌的特定标志


即便耗时漫长、过程曲折,但郎酒的三连胜,无疑将激励酒企加大力度保护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亦能警醒企业避免侵权行为。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微信公众账号

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