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厂商“如坐针毡”的3·15落下帷幕。今年315晚会,虽然没有“制售假酒”上榜,但在食品领域瞄准了横行农村“江湖”多年的山寨饮料。制售假酒“躲过一劫”之后, 又重回“逍遥”的温床?


答案是否定的,不光不能轻松,反而要“胆战心惊”!全国两会期间,多位委员、代表倡议“像治理酒驾一样打击制售假”,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让人民吃得放心”,国家领导人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种种迹象表明,制售假零容忍时代即将来临,制售假酒者要危险了!



2天4城烧了近2000万假酒,

重点是丢人丢到世界了!


3.15来临之际,据不完全统计,仅3天之内,北京、山西太原、江苏泰州、贵州仁怀、安徽霍山5城集中查处销毁的假酒案值已经5000多万,海南、重庆多地也披露销售假酒的案件,足见当下打击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3月12日,江苏泰州,装满3辆卡车、共1000余箱的假酒被当众焚烧碾压,涉案总金额300余万元。


3月13日,山西太原,执法部门销毁2万余箱假酒,总价值超1000万元;贵州仁怀市集中销毁价值数百万的假酒、内供酒,查封12000件假冒人民小酒包装和6000件纸袋;北京集中销毁1000余瓶假名酒,价值数十万元。


3月14日,安徽霍山,当地警方成功破获一特大制售假酒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余处,涉案价值超3000万元,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


无独有偶,2017年末以来,北京、上海、河南、重庆等多省市曝出查处制售假酒案件,不乏大案。例如,2017年末,北京丰台集中销毁30多个品种共18吨假冒名酒、贵州桐梓县销毁7488瓶假茅台以及57万件假茅台包装、重庆销毁1400万元的近万瓶假冒名酒……仅上述案件,总案值已经上亿元。


国产假酒甚至已经走上国际市场。有外媒报道,中国制造的近一千箱百威及科罗娜假酒遭受柬埔寨当局查获并销毁。该外媒同时披露,国内假冒百威工厂每月生产60万箱假冒啤酒,英国《卫报》也曾估计称中国30%的酒类都是假酒。


“贩卖假酒”并不是国人的专利,“外国月亮”也“不圆”。有数据显示,欧盟每年仅假酒造成经济损失高达30亿欧元,法国最大的散装酒酒商Raphael Michel公司曾涉嫌销售4000万瓶假酒。此外,美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葡萄酒制假案案值超过3000万美元。



制售假酒罚款就完了?

他们曾被判15年甚至死刑!


制售假酒已经成为“重灾区”,执法部门和各酒企也保持高压,但丰厚利润让不少违法犯罪分子铤而走险,关键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罚没点假酒,顶多罚点款,往往不会走刑法途径。


真的这样吗?云酒头条(微信号:云酒头条)检索有关案件法律文书发现,被侵权企业维权主张以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公开道歉等为主,追偿金额多低于假酒实际市场价值,判刑情况并不多见。


其实,制售假并非“法外之地”,早已经入刑,量刑标准为3-7年,认定假货类犯罪的定罪标准为3-5万元金额。2014年湖北省跨省制售假酒案,案值高达250多万元,被列为公安部督案件,5名犯罪分子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7年、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有制售假酒者会误以为,“少量制(售)假,不就行了”。答案是否定的!2015年,四川某烟酒店夫妻两人就因贩卖贩卖假烟假酒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1年,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诈骗等严重行为则要被从重处罚。例如,2010年上海某犯罪人员倒卖假茅台酒600瓶,因涉及合同诈骗被判刑8年,罚金1万元。此外,“冲动型”制售假者如果攻击执法人员、打假人员,致人死亡,则判罚更重。2005年,长春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因查处假酒黑窝点被犯罪分子杀害,犯罪分子被判死刑。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秘书长赵禹表示,之所以很多人误以为制售假酒罚款了事,一方面是因为现行打击制售假酒多以罚代管,量刑认定中不易收集证据,多适用缓刑,判罚力度不足,另一方面制售假多在民间隐蔽进行,不容易被发现,从而造成了制售假者的侥幸心理。



制售假危险了,参考酒驾入刑将进入“零容忍”时代!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推动制售假入刑。朱征夫的这个倡议,实际其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制售假零容忍时代即将来临。


不仅是朱征夫,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全国人大代表、茅台集团副总经理张德芹,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以及民革中央委员朱新力,农工党中央常委、上海市科技委主任张全,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余留芬等全国政协委员,都表示支持。如果回顾往年,赞成者更是不乏对立法有影响的法律界人士。


参考酒驾入刑的进程与力度,不难想象制售假酒“零容忍”时代的威力。2008年成都一起造成4死1伤的惨烈车祸直接推动酒驾入刑:2010年即列入刑法修正草案,2011年开始实施:危险驾驶,只要驾驶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就直接定罪。


进度之快、力度之大带来的是显著效果,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社会共识。2011-2016年,全国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247.4万件,与法律实施前五年环比下降34%,其中醉驾案件42万起,环比下降38%。


实际上,借鉴酒驾入刑在政府治理中已有案例。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就强调借鉴“酒驾入刑”立法思路对可能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赵禹认为,现行《食品安全法中将酒类视为一般商品管理,没有专门立法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16年废止之后,制售假酒有一定的抬头,加上酒类管理专业性较强,现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性和可靠手段,造成了酒类管理弱化。


“酒是嗜好品,假酒的社会危害要高于一般商品,要想从根本上杜绝假酒,既要在执法中‘零容忍’,还要专门立法,由专业队伍从源头上进行专业化管理,比较国际惯例,我们仍有很多要做”,赵禹表示。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制售假成为不少人的生计,在不少地方甚至产生了造假产业链。无论距离制售假酒“标本兼治”还有多远,但参考酒驾入刑、制售假“零容忍”时代来临,这一“黑色产业”或将在不远的未来被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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